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由空军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招飞选拔中心。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以来,承担了空军和陆航部队全部招飞任务,除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外,还为海军航空兵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4万余名,较好地满足了国防建设飞行人才补充需要。
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
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军事高等教育模式
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
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授予空军少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航空兵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四年一贯制” 和 “3+1” 军地联合培养
“四年一贯制” 培养模式为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 4 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
“3+1” 军地联合培养模式为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 3 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 1 年。
相关待遇
飞行学员享受军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飞行等级津贴、飞行小时补助和伙食费,享受免费医疗,每年安排带薪休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后授予空军中尉军衔,任命为副连职空军军官,统一分配到空军部队服役。
补充:
空军飞行员作为空军中的精英力量,其薪资待遇是较为优厚的。一般来说,空军飞行员的基本工资与部队的其他同级干部基本一致。刚毕业的空军飞行员基本工资在 4000 元以上。随着军龄的增长、军衔的提升以及飞行等级的提高,基本工资也会不断增加。并且,飞行员还享有多种补助,例如飞行补助、高原津贴、边防津贴等(具体津贴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等因素发放)。
飞行补助是空军飞行员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补助按飞行小时计算,飞行时间越多,补助越高。而且,飞行补助还与飞行员的技术等级和所驾驶的机型有关,高级飞行员和驾驶先进机型的飞行员,补助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