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经专家委员会认定,教育部等三部委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公布如下。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中自主确定建设学科并自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