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接收日本人于1904年在辽宁营口开办的瀛华实学院和营口商业学堂,将两校合并为营口商业学堂,改归省办。
营口商业学堂改为营口高等商业学校。
奉天省当局决定将该校迁至奉天省城(今辽宁沈阳),更名为奉天省立中等商业学校。
奉天省立中等商业学校改称奉天省立商业专门学校,随即改称奉天省立甲种商业学校。
新学制颁行,由教育厅定名为奉天省立第一商科高级中学校。日本侵占东北时,该校暂时停办。
该校在原址正式复校,更名为辽宁省立沈阳商科职业学校。
中国共产党东北行政委员会商业部接收辽宁省立沈阳商科职业学校,在此校基础上建立了东北行政委员会商业部商业专门学校,这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商科高校,按大学教学计划招收四年制本科生。
改称东北人民政府贸易部商业干部学校
东北人民政府贸易部商业干部学校(部分)改建为东北商业专门学校,此为东北财经大学的前身之一。
改称东北商业专科学校。
创办时间
东北人民政府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全国高等学校调整设置方案,决定将东北财政专门学校(1950年由东北人民政府财政部创办)、东北银行专门学校(1950年由东北人民银行总行创办)、东北计划统计学院(1951年由东北人民政府经济计划委员会创办)和东北人民大学(现为吉林大学)的财政信贷系、会计统计系合并,在沈阳创建东北财经学院。
根据高等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计划,东北商业专科学校和东北合作专科学校(1951年由东北供销合作总社创办)合并到东北财经学院。
根据高等教育部关于全国财经院系调整和设置计划,东北人民大学的工业经济专业和东北工业会计统计专科学校的工业统计、工业会计专修科并入东北财经学院。
中共辽宁省委决定,东北财经学院与沈阳师范学院、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综合性的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学院的全部资源并入辽宁大学,组成了该校的经济、财政与计统等3个学系。
中共辽宁省委决定,将辽宁大学财政、计统两个系以及贸易经济等部门经济专业的部分教师与辽宁商学院合并,在大连成立辽宁财经学院。
学校是文革期间全国唯一完整保留的财经类本科院校。
辽宁财经学院划归国家财政部领导。
辽宁财经学院更名为东北财经大学,由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题写新校名。
国家财政部、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举行共建东北财经大学协议签字仪式。
东北财经大学由财政部划归辽宁省人民政府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的要求,东北财经大学到营口大学园设置教学区,成立了东北财经大学(营口大学园)经济管理学院,支持营口举办本科教育,奠定营口建设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基础(东北财经大学营口教学区于2012年最后一届招生,校区现归属营口理工学院)。
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协议,学校成为两部一省共建高校。
东北财经大学成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主要参与高校。
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
成为全国第一家参与并通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的高等院校。
学校与中共辽宁省委政策研究室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东北财经大学入选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被认定为辽宁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东北财经大学成为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创始成员、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与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