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专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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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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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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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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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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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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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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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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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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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学实践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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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专业体验、司法感知、社会实践、模拟审判、创业教育、毕业实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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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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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具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
2.掌握法学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应用技巧,具备必要的经济学、管理学知识和人文素养;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动态和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受到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技能的良好训练,具备法律职业伦理品质,具有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比较扎实的外语、计算机知识及较强的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以及向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发展的基本能力。
4.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美育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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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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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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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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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建设的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毕业后可以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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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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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应用技巧,具备必要的经济学、管理学知识和人文素养;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动态和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受到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技能的良好训练,具备法律职业伦理品质,具有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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