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类)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面向21世纪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毕业后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及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业等从事管理工作。
本专业学生应修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管理文秘、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概论、社会学概论等专业核心课程;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生产与服务企业等单位的管理工作。
学制:标准学制四年,修业年限为3~6年
毕业学分:170学分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