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时间
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成立。这是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水利技术人才的高等学校,隶属于全国水利局并报教育部备案。
河海工程专门学校与并入的国立东南大学工科成立河海工科大学,仍隶属于全国水利局,茅以升任首届校长。
河海工科大学与国立东南大学等校合组为国立第四中山大学(1928年改称国立江苏大学、江苏大学、国立中央大学),河海工科大学全部学生以及图书器材并入工学院土木科(1928年改为土木系)。
成立水利系。
中央大学成立工学研究所,其中土木工程部下设水利工程组。
水利组划归水利系。
水利系成为南京大学工学院水利系。
全国院系调整,南京大学工学院水利系、交通大学水利系、同济大学土木系水利组、浙江大学土木系水利组以及华东水利专科学校水利工程专修科合并成立华东水利学院。建院初设水文、水利土壤改良、水利发电和水工结构等4系。
厦门大学土木系水利技术建筑专业、山东农学院农田水利系、淮河水利学校水利工程专修科并入华东水利学院。
华东水利学院的水利土壤改良专业与武汉水利学院的水道及港口水工专业对调。
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
学校开设海军阵地工程和军港建筑专业,培养海军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成为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华东水利学院更名为河海大学。水电部常州机械制造职工大学和常州电力机械厂划归河海大学领导管理。
河海大学被国家教委审批为首批“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
河海大学入选第二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名单。
河海大学常州分校更名为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学校由水利部划转教育部管理。
学校根据教育部通知,成立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河海大学与江苏大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大业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合作举办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河海大学,河海大学成为江苏省第四所教育部、江苏省共建高校。
教育部和国家海洋局合作共建河海大学等17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学校成为全国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之一。
学校与武警水电部队签订培养协议,为国家培养抗洪抢险专业技术人才。
河海大学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