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时间
上海电业学校成立,校址设在隆昌路371号。
上海电业学校改办为上海电力工业学校 。
接收原上海市工业专科学校平凉路校舍
改名为上海动力学校。
按照水利电力部的要求,在上海动力学校的基础上筹建上海电力学院。
更名为水利电力部上海电力学校。
华东电管局先后将上海业余动力学院和上海电力工业专科学校并入学校。两校并入后,学校更名为上海电力工业专科学校。
更名为半工半读上海电力专科学校。
更名为华东电业管理局七·二一工人大学。
更名为上海电力专科学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上海电力学院。设置十二个本科专业,修业年限四年。学校实行水电部和上海市双重领导,以水电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
学院首批三个专业被国家教委列为学士学位授予点,到1994年底,学院共有八个本科专业为学士学位点。
上海电力学院进入华东电力集团。由电力集团参与管理,实行部、电力集团共同领导,以电力集团为主的管理体制。
根据电力部的有关要求,经华东电力集团筹备,上海电力学院董事会正式成立。
根据国务院关于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学校实行属地化,划归上海市管理。
上海电力学院被上海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学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在原有10系3院1部的基础上经过整合归并成13个教学分院。
学校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学校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
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名单。
成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高校。
学校倡议并成立了国际电力高校联盟(ADEPT)。
经国家发改委批复,上海电力学院将学海路校区515亩土地、228000平方米校舍转让给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全球首个“一带一路”能源电力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在上海电力学院成立。
被认定为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入选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首批项目。
上海电力学院临港新校区启用,全国高校唯一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运行。
教育部发函批准上海电力学院正式更名为上海电力大学。
学校入选上海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序列;同月,上海电力大学作为高校唯一代表获2018中国新能源国际发展先锋单位。
入选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首批项目。
上海电力大学和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的全国电力行业首个人工智能学院在临港校区开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