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中国国民经济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冶金工业部和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建立新型社会主义工科大学——江西冶金学院(1958年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创建,中南钨矿局干部学校并入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赣南工业专科学校创建(合署),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升格为江西冶金学院,赣南工业专科学校独立办学并升格为赣南工学院,1961年赣南工学院停办)。
创办时间
江西省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全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江西冶金学院由国家冶金工业部直接领导。同年,国家冶金工业部从东北工学院、中南矿冶学院、昆明工学院和福州大学选调一批教授并入学校师资队伍(江西地质学院(部分)并入江西冶金学院,赣南工学院(资源)并入江西冶金学院)。
江西冶金学院由冶金工业部划归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领导。
江西冶金学院更名为南方冶金学院。
南昌有色金属工业学校划归南方冶金学院管理,成为南方冶金学院南昌校区。
学校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划归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原江西省商业技工学校成建制并入南方冶金学院,成为南方冶金学院的西校区。
南方冶金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江西理工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被江西省政府确定重点加强建设的高校。
江西理工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江西理工大学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五十强”。
江西理工大学在《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被列为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校。
江西理工大学被工信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部合作共建高校。
江西理工大学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确定为两部一省共建高校。
江西理工大学与中南大学签订办学合作协议。
江西理工大学规划建设用地1600亩的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新校区获批。
江西理工大学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
教育部发布“教高函[2017]5号”,决定由中南大学对口支援江西理工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五十强”。
江西理工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