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广大考生金榜题名
此项开通VIP专属功能,开通VIP后才可使用!
----------------- 开通后可解锁25+专属功能 -----------------
AI填报
招生要点解析
智能选科
分数线
更多功能
此功能需要购买一对一填报服务后,方可使用!

----------------- 开通后可解锁29+专属功能 -----------------
AI填报
招生要点解析
智能选科
分数线
更多功能
省属小2111国重
  • 湖南湘潭市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 特殊招生:高水平运动员
  • 招生批次:本科普通批
  • 电话:0731-58293807,58292814,58292841,58293451,58293275

章程

湘潭大学2026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5〕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2026年继续面向香港地区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湘潭大学简称“湘大”,创办于1958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4个学院、教学部,学科覆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管、艺等十大门类,数学学科是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物理学等7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现有1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世界一流培育学科,13个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1个、省级1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2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8个,12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湘潭大学位于湖南省“长株潭”国家级都市圈的核心区域城市—湘潭市,这里是毛泽东同志的家乡。湘潭与长沙、株洲各相距约40公里,交通便利,周边有机场、高铁、火车、高速公路、城市轻轨、地铁等交通工具,已经形成了长株潭半小时交通圈。

二、报名条件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6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的考生;

2.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6年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计划为20人(其中校长推荐计划不超过5人),计划单列,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注:按照专业招生,不参加大类内专业分流,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学费标准以当地物价部门当年审批为准。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具体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及要求以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五、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自己的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5月14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六、录取原则

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外,我校的最低录取标准为“3、3、2、A”,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达到第2级以上,公民科达标。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公民科达标,其余三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8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我校将根据考生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英国语文和数学三门核心科目成绩总分,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报考专业志愿等,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中国语文、英国语文科成绩。

七、相关要求

1. 持《录取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 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学校统一颁发湘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4. 与同专业内地学生同住,学费、杂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5. 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6. 如教育部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 86-731-58293275

传真:86-731-58298913

网址:https://zs.xtu.edu.cn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邮箱:zsk@xtu.edu.cn

邮编:411105

九、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