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转专业管理要求
一、学生转专业基本条件和要求
1.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或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3.学习努力,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记录;
4.符合转入专业所提出的转专业条件;
5.每名学生限报一个专业;
6.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的学生,按专业分为文史类、理工类、音乐类、美术类和体育5大类,可在所在专业类别内部转专业,不能跨类别转专业;
7.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与本人高考选考科目一致的专业;音乐类、美术类和体育类学生,在所在专业类别内部转专业,不能跨类别转专业;
8.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拟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2)招生时确定为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者;
(3)因违纪被学校给予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4)应作退学处理者;
(5)正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6)申请由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者;
(7)专接本学生;
(8)其它经学校学生转专业领导小组认定不得转专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