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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省重
  • 山西晋中市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98号
  • 特殊招生:高水平运动员
  • 招生批次:本科普通批
  • 电话:0351-3985076

转专业

山西医科大学转专业与转学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专业)完成学业,无充分理由一般不得转系(专业)、转学: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系(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山西医科大学第一、二医院出具诊断建议书,不能在原系(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别的系(专业)学习者;

(三)学生留、降级或复学后,下一年级原专业不招生无后续班级者;

(四)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系(转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根据学校、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能一次。

第十五条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系(专业)、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超过本科三学年(含三学年)以上者;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给予退学处理者;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