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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生批次:本科普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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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

         沈阳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沈阳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维护教育公平;
2.
体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
3.
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4.
注重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能力相匹配,确保学校整体人才培养质量;
5.
依据申请学生学业情况、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接收专业择优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
6.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适用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申请转专业的范围和条件
凡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方式
转专业分为集中转专业和即时转专业两种方式。凡有特殊专长、或因疾病、或参军入伍复学者,可在学籍注册四学期内申请即时转专业。其它情况均在一年级下学期集中进行。
(三)不可转专业的情形
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申请转专业:
1.
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者;
2.
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3.
学籍注册时间超过四学期者;
4.
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
5.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治安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
6.
低批次录取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
7.
专升本、中职本学生。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集中申请转专业
1.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于春季学期确定当年各专业可接收集中申请转专业人数,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各学院发布接收名额和要求,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2.
申请者根据各专业招生情况和本人志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申请者所在学院审核。所在学院接受申请后,出具学院意见(包括对申请内容的审查情况、学生在校期间表现等)。
4.
教务处汇总相关材料,网上公布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
5.
组织考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参加申请专业组织的考核,各学院需组成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申请者第一学期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转换为百分制成绩)占比7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比30%,择优确定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二)即时申请转专业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本科学生,可向学校提出即时转专业申请:
1.
在校期间有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第一完成人发明专利者;
2.
在校期间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或更高水平国际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转入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并见刊者;
3.
参军入伍复学者;
4.
因病无法在现有专业完成学业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本科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可参加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综合能力考核,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四、审批
教务处将各学院申报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审议,批准后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通过者方可转专业。
五、其他
1.
经学校批准的转专业学生,教务处负责办理转学籍和选课手续,转入学院负责协调办理学生宿舍和管理等其他手续。
2.
在转专业过程中若有违规操作者,将取消该生转专业资格,同时依据学校管理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
本细则自202097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