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转专业管理细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转非艺术类的;
(2)其他由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事先规定不能转换专业的;
(3)在纪律处分期限内的;
(4)“专升本”的;
(5)从外校转入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转专业流程1.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中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表。
2.学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面试或考核(面试或考核安排在第16-17周,具体时间于15周通知,请申请学生及时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面试或考核结果会在该项工作结束后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布。
4.学院根据各专业录取要求,结合学生本学期学业成绩、专业测试及面试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5.教务处对学院上报转专业学生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