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广大考生金榜题名
此项开通VIP专属功能,开通VIP后才可使用!
----------------- 开通后可解锁25+专属功能 -----------------
AI填报
招生要点解析
智能选科
分数线
更多功能
此功能需要购买一对一填报服务后,方可使用!

----------------- 开通后可解锁29+专属功能 -----------------
AI填报
招生要点解析
智能选科
分数线
更多功能
省属
  • 山东东营市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 特殊招生:
  • 招生批次:本科普通批
  • 电话:0546-7396601,0546-7396603,0546-7396602

转专业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原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条 为保证各专业办学需要,学校根据教学资源状况和当年招生计划宏观调控转专业计划。

第四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主要面向在校一年级学生,其他年级(毕业年级除外)学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也可申请转专业:

(一)确有学科专长和创新潜质,转专业能更利于其发展者(需提供与转入专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能在学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复学后无后续原专业或原专业无对应年级接收者;

(五)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入)学者;

(六)创业休学期满复学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

1.创业时间满2年及以上

2.创业项目取得明显进展,学生得到充分锻炼;

3.申请拟转入专业与创业项目内容有关,且转入该专业更有利于学生成长和项目的顺利开展;

4.学生在创业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包括艺术类、专升本类、春季高考类等);

(二)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

(三)有转学或转专业经历者;

(四)处于毕业学年者;

(五)已达到退学标准者;

(六)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七)欠学分较多,且不努力学习者;

(八)其他经学校认定不适合转专业者。

第三章 基本程序

第七条  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转专业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与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八条  各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转专业工作方案,转专业学生的档案转接、学生管理等。

第九条 每学年秋季学期末,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第十条 教务处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合格学生的考核,确定参加转入学院考核的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拟转入学生的考核工作。对拟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可以是笔试(加试科目)、面试、专业特长(技能)展示等,具体方式由学院确定。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合格名单报教务处

第十二条 教务处汇总审核考核合格名单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第四章 学籍管理与成绩(学分)认定

第十三条  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未正式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和考核,否则取消其转专业的资格。教务处对转专业的学生统一进行学籍变更,学籍变更后视为转专业完成。

第十四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业成绩单和学生个人档案由学生本人从原专业带入转入专业。学生报到后,其学籍、档案和管理由转入学院负责。

第十五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开课学院、教务处确认后,可作为新专业的已修课程学分。

第五章

第十六条  学生转专业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更改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石大胜院教科发〔20181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