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转专业办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转专业
(一)本科学生在一年级(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后,允许第二次选择专业。具体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并推荐,拟转入学院审核同意,报学校审批。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限一次;
(三)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转专业学生须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四)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及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转专业学生应按就读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及公费农科生学生;
(三)正在休学和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