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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小211省重
  • 河南郑州市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5号,邮编:450002
  • 特殊招生:
  • 招生批次:本科普通批
  • 电话:0371- 56990360,56990366,56990368,56990389

转专业

河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展专长,充分发挥学院办学活力,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转专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

第二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监察专员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各学院制定的接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和录取办法、审核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等工作。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各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负责人、教学秘书和专业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学生申请、资格审核和接收工作等。

第四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对拟转入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二)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复学后原专业停止招生的。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一)所在年级为二年级及其以上的;

(二)跨学历层次,或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的;

(三)由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统考类专业的;

(四)保送、定向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或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五)中外合作办学类、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等相关专业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六)许昌校区申请转到其他校区的;

(七)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退学的;

(八)已有转专业经历(含放弃资格,不含专业分流、创新班选拔等)的;

第六条学校在学生第一学年末(即暑期前)开展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转专业工作流程如下:

(一)学院报送接收方案:学院上报《接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的考核和录取方案》。方案中应包含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接收条件、考核办法、拟接收名额等。方案可综合考 虑学生学习成绩、专业学科类别、可接收比例等因素。

(二)学生申请: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

(三)转出学院初审:转出学院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确定并上报转出学生名单。

(四)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对转出学生进行基本资格复核。

(五)转入学院接收:转入学院根据教务处复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核确认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提交教务处。

(六)学校审定。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后在校园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七)手续办理。对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学生,由转入学院通知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成绩认定、档案移交等手续。学生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办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转专业学生还可在转入专业的新学期第一周试读,如不能适应转入专业,可申请放弃转专业。放弃转专业的学生应提交情况说明,并报请转出和转入学院同意后送教务处备案。对转专业和放弃转专业的有关异动过程应在学籍档案中如实记载。

第七条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应按就读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学生学籍及其他档案材料应由转出学院移交到转入学院。

第八条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相应年级培养方案进行学习,未修过或已修过但未达到转入专业要求的课程应补修。所修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者,其成绩在新专业中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者作为选修课记入成绩档案。

第九条学生复学后原专业停招或退役复学的,可申请转专业。此类学生转专业不受本文第五条第一、第二、第五、第六款限制。因复学学生到校时间分散,相关手续办理采取相对集中的原则。

第十条按照专业大类招生的学院,可在每年4月份,根据学生的意愿和学院考核,将大类招生学生分流到专业大类所对应的专业学习。分流前学院要详细介绍各专业背景、师资、课程体系、培养目标和毕业去向等信息,以便学生全面了解各专业情况。学院制定各专业详细的分流方案,包括学院分流工作小组名单、原则、办法和各分流专业计划学生数。专业大类分流学生有关手续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办理。

第十一条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接受全校师生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用。

第十二条专业批次界定以我校当年在河南省招生的批次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21级开始实施。原《河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校政教〔2018〕34号)废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我校转专业具体工作拥有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