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广大考生金榜题名
此项开通VIP专属功能,开通VIP后才可使用!
----------------- 开通后可解锁25+专属功能 -----------------
AI填报
招生要点解析
智能选科
分数线
更多功能
此功能需要购买一对一填报服务后,方可使用!

----------------- 开通后可解锁29+专属功能 -----------------
AI填报
招生要点解析
智能选科
分数线
更多功能
教育部2111国重
  • 湖北武汉市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邮编:430070
  • 特殊招生: 艺术特长生 高水平运动员
  • 招生批次:本科普通批
  • 电话:027-87280707;87395964(传真);67124041;67124043;67124045;67124047

转专业

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转专业)


第三十二条 经国家招生统一考试,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一般应在本校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专业就读。

第三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者非本人原因,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确有拟转入专业的兴趣和专长(须提供报刊文章、学术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四)休学创业或者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五)本科一年级的。

第三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符合本细则第三十三条前四项所列情形的,本人提出申请,由转出、转入学院审核,报学校审批;

(二)符合本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五项情形的,由学校发布转专业的有关信息,学生提出申请,由转出学院审核,转入学院组织考核,本科生院审批。学校对转专业名单公示5日。

第三十五条 转专业的学生一般转入同年级学习。如拟转入专业需补修(含重修)课程学分达20个及以上时,应当转入低一年级学习。

第三十六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在获批后2周内到本科生院办理相关手续,其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缴纳。学生转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教育教学计划,已取得的学分按学校规定进行认定和转换。

第三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的;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五)已达到退学程度的;

(六)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