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广大考生金榜题名
此项开通VIP专属功能,开通VIP后才可使用!
----------------- 开通后可解锁25+专属功能 -----------------
AI填报
招生要点解析
智能选科
分数线
更多功能
此功能需要购买一对一填报服务后,方可使用!

----------------- 开通后可解锁29+专属功能 -----------------
AI填报
招生要点解析
智能选科
分数线
更多功能
省属省重
  • 湖北武汉市地址: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号 邮政编码:430065
  • 特殊招生:高水平运动员
  • 招生批次:
  • 电话:027-68890297,68890299

转专业

湖北中医药大学转专业与转学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许转专业、转学: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本校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有关专业学习者;

(二)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不同批次学校的;

(三)由不同学历层次互转的;

(四)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六条 转专业、转学后的学生,应按新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设置,补修未学课程。

第十七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学生在校内转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和转入院审核同意,经考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二)学生在本省高校之间转学,应经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双方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并盖章,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学生向外省高校转学,须经我校和转入学校双方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并盖章,报省教育厅确认并盖章后,再送外省高校所在省教育厅确认。

(四)学生由外省高校转入我校,须经转出学校和我校双方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并盖章,报转出学校所在省教育厅确认并盖章后,再送我省教育厅确认。

(五)学生转专业、转学手续,一般在第一学期期末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