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转专业)
第十一条 学生可以在第一学年内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
学生进入第二学年学习后不得再要求转专业。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二条 学年转专业时间原则上为新生报到或军训期间,或者是第一学期末最后一周内。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逾期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
第十一条 学生可以在第一学年内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
学生进入第二学年学习后不得再要求转专业。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二条 学年转专业时间原则上为新生报到或军训期间,或者是第一学期末最后一周内。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逾期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一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