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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小211省重
  • 四川成都市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 特殊招生:高水平运动员
  • 招生批次:本科普通批
  • 电话:028-84768899

转专业

四川师范大学转专业管理细则

 

一、办理方式

除特别说明外,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实行网上办理。

二、基本条件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艺体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和高考专业课考试科目不一致的专业;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培养的学生(包括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本科、公费师范生、中外联合培养学生以及其他定向学生等),不得转专业;

2.入学已满两年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3.学生在校期间最多进行两次转专业(学生申请获学校审批通过并进行学籍变更为一次),且两次转专业间隔至少一学期。

学生转专业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详见当前学期的转专业工作通知。

三、办理程序

1.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本页“开始办理”)填写转专业申请;

2.转入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组织考核;

3.转入学院将考核通过的学生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变更学籍信息;

4.学生于转专业申请审批通过后的开学初到新专业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