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专业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3.每个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原则上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入学满一学期。
2.确实不适合继续在现专业学习,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在校学习期间,公共基础课无补考。
5.若入学已满一年,且无法完成当前专业学习任务,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转入下一年级的相应专业学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本科三年级、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如:单独考试招生、专升本、保送生、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
4.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的。
5.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1)由艺术、体育类专业转到普通类专业或由普通类专业转到艺术、体育类专业的。
(2)由仅招收文科生的专业转入仅招收理科生的专业或由仅招收理科生的专业转入仅招收文科生的专业。
(3)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跨类转专业的。
(4)其他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