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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西安市地址: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太白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长安校区);西安市高新四路15号(桃园校区)
  • 特殊招生:
  • 招生批次:本科普通批
  • 电话:电话:029-88302211、88302744、88363633

转专业

西北大学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学生符合拟转入院系对应专业申请条件者,则具备转专业申请资格;

2.学生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校内转专业:

①艺术类专业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

②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自主招生、定向生);

③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录取的;

④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⑤在休学期间的;

⑥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有特殊情况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的除外)。


二、工作程序

1.有意学生可依据院系接收专业计划、申请条件,填写《西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附个人成绩单(可自助打印),经学生所在院(系)审查合格,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批后,以院系为单位将《西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学生个人成绩单、《西北大学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院系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等三项材料于6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2.教务处汇总各院(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公布资格复审合格学生名单及各院(系)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

3.各院(系)依据本院(系)制定的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对资格通过学生进行转专业综合考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西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表》和《西北大学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科。

4.教务处汇总各院(系)考核结果,报学校批准,并以校发文件公布。


三、注意事项

1.转专业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和年级缴纳学费,修够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核心课程的学分和总学分,方可毕业。

2.每名学生限申请一个转入专业。

3.本学期期末考试有违纪行为者,将取消转专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