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时间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高级商业干部学校成立,校部在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九条32号。
经批准,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建立隶属关系,学校开始受贸易部和教育部双重领导。
贸易部撤销,学校划归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领导。此后,教育部划分为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学校由对外贸易部和高等教育部双重领导。
学校迁至久鼓楼大街前马厂33号。
高级商业干部学校改名为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
中央财经学院对外贸教研室的教师全部并入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
成为高等教育部委托对外贸易部管理的高等学校。
高等教育部决定,将北京对外贸易专科学校和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对外贸易专业合并,于暑期后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其他高校的对外贸易专业停办;上海财经学院对外贸易专业教师调入北京对外贸易学院。
北京对外贸易学院正式成立。
创办对外贸易专修科,学制二年。
受对外贸易部委托,学院成立正规职工业余大学,学制六年。
被列为新增加的44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之一。
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全校停课
对外贸易部组织北京对外贸易学院教师、干部149人去吉林省舒兰县建立对外贸易部"五七"干校,参加劳动。
学院迁往河南省固始县。
对外贸易部宣布: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在河南省固始县就地撤销。工宣队、军宣队同时撤走。大部分教师、干部进入对外贸易部河南息县"五七"干校,小部分教师、干部返回北京进入对外贸易部小汤山"五七"农场。
对外贸易部决定,以原北京对外贸易学院的教职工为基本力量,连同对外贸易部干部学校和对外贸易部中等专业学校人员,组建对外贸易中等专业学校,校址为北京安定门外小关惠中庵北京电影制片厂旧址。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恢复北京对外贸易学院。
经国务院批准,将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原由对外贸易部和北京市双重领导,改由对外贸易部直接领导,并确定为对外贸易部直属单位。
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分院成立。
成立北京对外贸易学院夜大学,设对外贸易专科,学制三年。
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国务院决定,北京对外贸易学院与国际经济管理学院合并。
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北京对外贸易学院正式改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经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和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学校开始举办对外开放干部培训班。
学校与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就联合建设国际运输管理专业达成协议。
学校与广东省深圳市对外贸易(集团)公司签订协议,联合成立深圳市对外经济贸易人才培训中心。
学校与国家计委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共同举办对外经济贸易外语培训中心。
学校与邻近的四所大学——北京化工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和中国金融学院商定实行联合办学。
学校“211工程”建设申报工作通过外经贸部组织的专家预审。
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国务院决定中国金融学院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合并成立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划转教育部管理(1987年9月20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交通银行、光大金融公司等九家金融机构共同集资创办中国金融学院,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
学校成为首批“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之一。
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教育部与商务部正式签署协议,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正式揭牌成立。
被北京市教委认定为首批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西海岸新区签约共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国际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