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时间
求是书院创建。招收“举贡生监”(后称“内院生”),学制5年。也招“经生”、“蒙生”,统称为“外院生”。书院注重“新学”,必修课设有国文、英文、算学、历史、地理、格致(物理)、化学等。延聘外籍教师,选派留学生。
改为求是大学堂
改为浙江高等学堂。
更名为浙江高等学校。
浙江高等学校、浙江公立工业专门学校和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合并成立国立第三中山大学,由浙江公立工业专门学校和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改组为第三中山大学工学院和劳农学院。
改称“中华民国大学院浙江大学”(简称浙江大学)。
定名为“国立浙江大学”
抗日战争的开始,学校初迁浙江西天目、建德;继迁江西吉安、泰和;三迁广西宜山。
迁往贵州,在遵义、湄潭、永兴等地坚持办学7年。
全部迁回杭州,并增设医学院。至1948年3月,已发展成设有文、理、工、农、医、法、师范7个学院,25个学系,9个研究所和1个研究室的综合性大学。
更名为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文学院、理学院的一部分、之江大学的文理学院和浙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建立浙江师范学院,1958年又与新建的杭州大学合并,定名杭州大学;浙江大学的农学院单独分出成立浙江农学院,1960年更名为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大学的医学院与浙江省立医学院合并,成立浙江医学院,1960年更名为浙江医科大学。
恢复理科专业,重建数学系、物理系。
重建了化学系。
重建了地质系。
成为了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
归属中国科学院和浙江省委双重领导,以中国科学院为主。
由中国科学院领导改为教育部和浙江省委双重领导,以教育部为主,仍然是全国重点高校。
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成为全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创建,是国务院首批批准试办的研究生院之一。
浙江大学和清华大学成为了两所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浙江大学成为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计划的重点大学之一。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也分别成为浙江省属重点大学,并分别通过了“211工程”部门预审和重点建设项目立项论证。
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浙江大学,新的浙江大学仍定名”浙江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实行教育部与浙江省共建共管。重新成为了综合性大学。
浙江大学成为首批9所列入国家“985工程”建设计划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
成为首批试办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高等学校。
首批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即“111计划”)。
浙江大学恢复了1952年院系调整时停办的航空航天系,该系隶属于新成立的航空航天学院。
入选第一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学校;成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首批试点高校之一。
首批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即“珠峰计划”)。
浙江大学实行了学部制,全校调整为七大学部——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工学部、信息学部、农业生命环境学部、医药学部。
中国的九校联盟(C9)启动,浙江大学成为联盟成员之一。
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与苏州高新区共建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
浙江大学成立舟山校区。由海洋学院,学院由海洋科学系、海洋工程学系、海洋信息学系和海洋经济管理系组成,隶属于工学部。
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入选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首批入选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
浙江大学与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建立联合学院,成为中国首个在世界名校建立海外校区的高校。
入选国家第一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
入选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正式成立。
浙江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A类(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浙江大学与宁波市签署协议,决定深化市校合作,全面推进建设浙江大学宁波校区。
浙江大学等9所“双一流”建设高校联合组建了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
浙大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发起成立长三角研究型大学联盟。
首批入选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
与温州市政府合作共建的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
发起成立长三角高校智库联盟
成为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创始成员、副理事长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