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时间
创建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隶属第二机械工业部。
学校更名为杭州航空工业学校,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
学校下放,与浙江机械专科学校(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机科合并为浙江电机专科学校,隶属浙江省机械厅。
更名为浙江机械工业学校,隶属浙江省机械厅。
中央回收,隶属第三机械工业部。
划归第四机械工业部管理。
更名为杭州无线电工业管理学校,隶属第四机械工业部。
学校改厂,更名为学军机器厂,隶属第四机械工业部。
中央批准恢复办校,成立杭州无线电工业学校,隶属第四机械工业部。
国务院正式批准建立杭州电子工业学院,管理体制为“实行第四机械工业部、浙江省双重领导,以部为主的领导关系”。
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与原杭州大学联合申报“电路与系统”博士点获批。
电子工业部和浙江省签订共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协议。
学校管理体制实行重大变化,实行“浙江省与信息产业部共建、以浙江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并被浙江省列为重点建设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原杭州出版学校整体并入;经教育部批准成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单位。
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前身)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首次共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校成为国家国防科工委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浙江省第一所与国防科工委共建的高校,也是国防科工委与地方共建高校中第一所电子信息类高校。
学校成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签署协议,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共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
被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确定“十三五”期间继续共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获批成为研究生推免单位;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
入选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