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录取依据: | 投档成绩(备注:临床医学(5+3一体化,朱宪彝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和口腔医学(5+3一体化)以实考成绩录取) |
专业录取规则: | 分数优先 |
外语语种限报: | - |
单科成绩要求: | - |
大类招生分流: |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四个专业按照医学技术类(大类)招生;临床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专业按照药学类(大类)招生。第一学年末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依据学生志愿、专业就业升学情况、社会需求等因素动态设置各专业培养规模。 |
转专业规定: | - |
身高要求: | - |
注:'-'代表招生章程中没有相应说明。 外语语种限报中,“=”表示限报语种;“#”表示建议语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