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录取依据: | 投档成绩 |
| 专业录取规则: | 分数优先 |
| 外语语种限报: | - |
| 单科成绩要求: | - |
| 大类招生分流: | 我校实施专业+专业类招生,招生类别分为“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五类,分别属于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录取到相应类别的学生入校后在所属学院内进行一年大类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流到录取大类内所包含的专业(不含基地班、菁英班、拔尖班),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
| 转专业规定: | - |
| 身高要求: | - |
| 注:'-'代表招生章程中没有相应说明。 外语语种限报中,“=”表示限报语种;“#”表示建议语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