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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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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招生:
  • 招生批次:本科普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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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

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着以生为本、尊重学生专业选择权、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爱好重新选择专业。为做好转专业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合格的可以转专业。

1.注册入学满一学期的一年级本科生;

2.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学习确有特殊困难(非因学生个人主观过错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4.学生因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

5.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

第二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注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2.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3.应予退学的学生;

4.已经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学生;

5.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

第三条 对于第一条第 1 种情形的学生申请转专业采取集中受理考核的方式;对于第一条其它情形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由学生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及其分管校长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学生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学校集中受理转专业工作。

4月,各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报送可接受转入专业的专业名称、转入人数、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等。教务处汇总报学校审议后,公布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内容涉及各专业可接受计划数和考核方案等。

5月,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各二级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学生的资格予以审核后,报教务处统一公布转专业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学生名单。

6月,各二级学院按公布的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其中,师范类专业考核包括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按权重计算总分,权重及其考核内容由二级学院自行确定。

7月,教务处公布转专业考核结果,并与相关学院做好转出、转入学生基础信息,及时完成已录取学生学籍异动、学生组班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 退役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学生可申请转入低一年级相关专业学习,经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同意,满足转入学院相关专业考核要求后,报教务处及其分管校长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获得的课程学分等同转入学院该专业前一学年开设全部课程的学分,转入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九条 各二级学院教务、学工管理人员在收到转专业结果文件后,须做好学生学籍材料、学生档案的转出和接收工作。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原《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南晓院教字[2019]17 号)废止。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南京晓庄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