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转专业细则2022
第三十九条 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确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和兴趣的。优先考虑参与创新创业、并取得一 定成绩的学生转入相关主修专业的需求;
(二)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 , 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专业发生合并、撤消等,需要调整到其他专业就读的。大学生兵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调整专业的优先考虑。按学科大类入校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前,学科大类视同专业。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 , 不予转专业:
(一)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二)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的;
(三)应予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四)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十条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在低年级完成。教务处于每年四月发布转专业通知,各学院负责制定本院转专业办法,报教务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需要转专业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双方学院考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