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转专业相关规定
1.遵循专业的科学调整发展、教学资源的合理调配和教学的有序组织原则。
2.坚持以学校办学条件为前提,保障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自愿申报,根据现有办学规模择优录取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操作。
适用于入学满一学期的三年制高职全日制在籍学生(每人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
1.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跨专业群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必须满足班级前60%(按相应学期或学年期末成绩总分排名)。
3.专业群内转专业,学生可以自由申请,无特殊情况,经院部党政会议研究确认后报学校审批。
4.转专业只能在学制和生源性质相同的专业之间进行。
5.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专业学习者。
6.由于专业停招,致使原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及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新生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7.经学校审核并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8.经学校认定,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9.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转专业不能超过一次。
10.具有下述情形不得转专业
(1)艺术类专业与其它类专业不能互转。
(2)对口单招、普通高考招生、注册招生等不同生源类别之间不得互转。
(3)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的其它不能转专业的。
(4)跨专业群转专业时,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的(不含公选课程)。
(5)低分(降分)等特殊专业录取的不可转入其他专业。
(6)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7)按照学院规定应予退学者。
(8)经学校审核确定不能转的。
1.指标上报
各二级学院确定允许转入的专业及指标数,并填写《二级学院转专业计划转入指标汇总表》,并上报教务处。
2.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根据个人意愿,填写《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家长、辅导员签字后,交所在二级学院。
3.资格审核
各二级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填写《转专业二级学院审核合格学生汇总表》。若学生的转专业是跨院部的,则需在转出院部领导审核后,由转出院部统一将申请表交转入院部领导进行审核,并由转出和转入二级学院院长分别签署意见后,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各二级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协同招生就业处、学工处进行资格复审。
4.面试安排
需要面试的专业由转入二级学院组织面试,面试成绩经转入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上报送教务处。
5.转专业名单拟定
教务处将各二级学院提交名单与其他特殊情况一并报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
6.转专业名单公示
教务处将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后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7.手续办理
公示期结束后,转专业学生必须于三天内到转入二级学院报到,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在确定转专业学生进入转入专业之后,学工处负责相关学生学籍信息异动处理。
1.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二级学院党政领导、专业负责人、辅导员、教务组长等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二级学院转专业的有关事项。
2.学校由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对学生转专业过程中的申诉或反映的问题,共同组织进行调查、确认,并给予答复或处理。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收费标准也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在原专业修读的相近课程经转入二级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核后可以充抵新专业的课程,学生转入新专业的一学期内应当完成前修课程的认定。
4.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要不断总结、改进与完善学生转专业工作,做到更加科学、合理、有效。
5.各有关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转专业工作,保证转专业的公平、公正、公开,使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6.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环节工作,及时将各项资料报教务处姚阳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