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遵循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专业与兴趣特长调整专业类别。现结合医学院实际,特制定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一、医学院学生在满足学校转专业各项规定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修读原专业教学计划对应学年的所有应修课程(含必修课、指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且必修课程无任何不及格记录,少选、漏选课程按不及格处理,病事假缓考的需参加补考并通过;
②自入学截止到最近学期积点排名班级前 5%;
③按照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计算积点,按规定免修课程不计入积点计算(如港澳台学生按规定免修的课程);指定选修课成绩不计入积点计算,但必须及格;任意选修课成绩不计入积点计算亦不计不及格门数。
1.自主转专业
医学院转校本部专业学生需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可申请转入校本部相关学院相关专业。
医学院内转专业学生需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外,仅允许同批次相同学制专业间(“5+3”与八年一贯制非相同学制),或长学制转向本科学制专业。所有转入或转出“5+3”的学生,均不再具备“5+3”身份。
校本部转医学院学生需符合学校转专业要求,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仅开放同批次本科学制专业。各专业最终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 5%。
2.其他类别转专业
若不符合以上条件中任意一条,仅允许医学院内高考全国各专业分数线平均排位由高到低转(此排位由医学院招办提供),所有转入或转出“5+3”的学生,均不再具备“5+3”身份。
二、每年仅学校开展转专业工作时,医学院教务处接受大一大二学生转专业申请。每一名学生本科期间最多只能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三、转专业均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按下列办法办理:
1.自主转专业学生按学校教务处网站上公布的当年度《关于做好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自主转专业工作通知》办理各项转专业流程。
2.其他类别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医学院教务处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面试,面试通过,经医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审核同意,报学校教务处和主管校长审批。
四、转入医学院学生原则上编入一年级学习,由医学院教务处根据教学资源情况编入相应的班级,已修读课程转换学分需办理课程认定手续。
五、本规定未及事宜参照校本部相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 2021 级起施行。医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